2025
01/23
16:11
来源:
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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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受理(档案)编号:WLMQ-250122-0540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乌房预天字第16533104号 |
樊伟红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650102005002GB00009F00510019 |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东泉路1568号世界冠郡住宅小区一期17#住宅楼2单元201室 |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2024)新0102执恢11号之三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新0102执恢11号之三执行裁定书 |
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月22日
经办人:王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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