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01/23
15:51
来源:
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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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受理(档案)编号:WLMQ-250120-0231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新(2022)乌鲁木齐市不动产证明第0100640号 |
乌鲁木齐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650105001200GB00082F00470002 |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紫云路1297号援疆干部人才小区(紫云台)D-1#住宅101室 |
乌鲁木齐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2024)新02执8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新02执87号之二十二执行裁定书 |
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月20日
经办人:王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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