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11/11
12:30
来源:
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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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受理编号:(乌市)2024013428 因保管不善,房产证:乌房权证新市区字第2010372484号证书遗失,房屋位于:新市区西八家户路北一巷243号1栋1至2层,权利人:郭文全,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土地征收管理办公室) 2024年1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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