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03/21
11:36
来源:
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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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等有关规定,我局组织专家对新疆华世丹药业国际产业园和观园路片区道路新建工程-康岭巷道路两个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提出。
联系人:李岩
联系电话:0991-8862701
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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