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08/10

13:31

来源: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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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及内设机构主要职责

一、乌鲁木齐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主要职责

(一)开展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负责就业岗位开发、人才智力开发、人才培养等工作。

(二)承担各项就业扶持政策的落实工作。

(三)承担创业咨询、培训、指导等相关工作;承担创业担保贷款审核工作。

(四)指导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鉴定考核及考评员的管理、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各类职业技能竞赛。

(五)收集、整理、分析、发布全市人力资源供求信息,开展各类人力资源招聘、交流和就业指导工作。

(六)为单位和个人提供人事代理服务。

(七)指导区(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的业务工作。

二、乌鲁木齐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内设机构主要职责

(一)办公室

负责综合协调、文秘、档案、综合治理等行政管理工作及党务、纪检监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承担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承担综合管理信息化工作。

(二)财务科

负责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中心财务工作。

(三)就业指导服务科

承担劳动就业指导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新增就业工作;负责登记失业率统计分析和指标监控工作;负责就业困难人员基础信息统计和就业援助的实施工作;组织开展就业专项援助活动;承担就业政策宣传咨询服务工作。

(四)创业指导服务科

承担创业指导服务工作,协调联系创业服务机构;负责创业担保贷款审核工作;负责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和相关公共服务工作;负责开展创业专项活动;承担创业政策宣传咨询服务工作。

(五)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科

负责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推荐和政策咨询等工作,实施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开展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情况调查、统计、分析工作。

(六)人力资源市场科

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市场招聘活动,承担相关职业介绍、就业失业登记等工作;负责全市人才需求调查和人才信息库建设,承办人才服务工作;负责人力资源信息服务网络平台的运营维护。

(七)就业培训指导科

承担市属技工院校学籍管理相关工作;组织开展贫困人口就业扶贫。

(八)职业技能鉴定指导科

负责拟订全市职业技能鉴定总体规划,指导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业务工作,受行政部门委托办理初、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做好考评员、督导员的日常管理;承办职业技能竞赛具体工作。

(九)人事代理科

为单位和个人提供人事代理及流动人员档案管理服务。

   

办公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99

办公时间:10:30-14:3015:30-19:30(星期一至星期五,北京时间)

联系方式:0991-4680608

负责人:杨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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