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03/21
18:24
来源: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为了加强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强化社会舆论监督,促进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实施办法》,现将我局2025年3月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公布如下:
单位 名称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 |
单位 地址 |
登记注册类型 |
主要违法事实 |
查处情况 |
南通三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朱锦华 |
91320684739406180M |
南通市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香港路588号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拖欠李某某等151人工资179.4438万元,逾期未履行。 |
2024年12月6日,我局收到信访转办杨某某等人投诉南通三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拖欠工资,我局于当日立案。经调查核实,该单位在承建的华凌物流港项目中拖欠杨某某等219人工资253.185万元。截止2025年1月9日,该单位已支付68人工资73.7412万元,剩余151人工资179.4438万元未支付,我局于当日对该单位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该单位于2025年1月20日前支付李某某等151人工资179.4438万元,该单位拒不改正。2025年2月26日,我局向该单位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单位逾期未履行。 |
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21日
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