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09/11
13:16
来源:
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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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新人社发﹝2024﹞29号)规定,经审核,拟对符合2024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条件的第二批企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11日-9月15日。举报投诉电话:0991-4680700,邮箱:wlmqzyjnbtjd@163.com。
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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