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03/27
11:52
来源: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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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新政办发﹝2023﹞49号)规定,经审核,拟对符合2023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条件的企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27日-3月31日。举报投诉电话:0991-4680700,邮箱:wlmqzyjnbtjd@163.com。
附件:乌鲁木齐市2023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公示名单.pdf
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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