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02/19

16:04

来源:

乌鲁木齐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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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端会计人才(第十一期)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2-14 16:35:38

根据《2023-202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作规划》(新财会〔202326号)精神,自治区财政厅将组织开展自治区高端会计人才(第十一期)选拔培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政治思想。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积极承担并完成本职工作任务。个人和所在单位近三年内没有因违反财经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

(二)年龄条件。年龄不超过45岁(出生日期应为198011日以后,含11日),身体健康。

(三)继续教育。完成2024年度90学分的继续教育。

(四)职务、职称、工作时间等条件。企业类申报人员,应是单位财务或相关部门(含审计、投融资、风控、证券等)副部长或部门副职以上职务(含副部长或部门副职),须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或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且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行政事业类申报人员,应是单位财务或相关部门(含审计、资产管理等)副科级(或管理岗8级、专业技术10级)及以上职务职级,行政类申报人员须具有经济管理类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且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含审计、资产管理等)满10年以上,事业类申报人员须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或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

二、推荐范围

坚持政治方向、突出政治标准、加强政治引领,以我区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在岗的财会人员为培养对象,选拔招生2个班、每个班人数40-50人。

三、选拔程序

2025年自治区高端会计人才(第十一期)选拔培养工作,经个人申报、单位审批、财政部门审核,审核通过人员参加统一的笔试和面试,依照综合成绩排名,选拔确定为培养对象。

(一)个人申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申报人员必须先登录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https://ausm.mof.gov.cn完成个人信息采集任务。

2.申报人员通过新疆会计人员服务平台(http://kjgl.xjcz.gov.cn/accNet”→“会计人才培养”→“202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端会计人才(第十一期)选拔培养(企业班)“202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端会计人才(第十一期)选拔培养(行政事业班)相应报名模块填写《申请表》。所有申报人员按要求准备证明材料(见附件填写说明),并报所在单位审批。

3.申报人员将单位同意并盖章后的《申请表》及附件所列有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报名模块,并携带相应报名材料原件到财政部门审核。

自治区财政厅会计处负责自治区级单位申报人员申报资格审核;各地州市财政局会计科负责本地区申报人员申报资格审核;各地州市财政局会计科按属地原则负责本地区中央管理企业、中央金融企业申报人员申报资格审核。

4.各地州市财政局会计科审核同意后,通过新疆会计人员服务平台报送至自治区财政厅会计处。

5.“新疆会计人员服务平台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32520:00。报名成功后,《申请表》及有关证明材料扫描发送至414832552qq.com邮箱,并注意查收笔试工作微信群二维码。

(二)笔试。自治区财政厅组织审核通过的申报人员集中进行笔试。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闭卷作答、统一评阅的形式开展。

1.笔试时间。待定。

2.笔试地点。考试地点设在乌鲁木齐市,具体另行通知。

3.考试方式。集中、闭卷考试,试题区分企业、行政事业类,考生分类分考场考试。

4.考试范围。企业类考试范围包括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会计准则制度、财务管理、管理会计、内部控制、绩效管理、英语等。行政事业类考试范围包括财会审计、预算管理、内部控制、行政管理、宏观经济政策、财经体制改革政策等。

(三)面试。自治区财政厅依据笔试成绩排名,按照一定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1.面试时间、地点及方式另行通知。

2.面试形式。面试为结构化面试,通过答辩对学员政治素养、知识结构、逻辑思维、心理素质、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自我认知、举止仪表等综合素质进行评分。

(四)确定人选。按照综合成绩(笔试60%+面试40%)排名依次录取的原则,分类确定拟培养人员名单,并在新疆会计人员服务平台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培养方式

自治区高端会计人才(第十一期)培养周期为3年,采取集中培训、跟踪培养和课题研究等相结合模式。集中培训每年1次、每次15天。集中培训结束即转入跟踪培养,课题研究贯穿培养周期全过程。

五、经费保障

培养经费列入自治区财政厅部门预算,主要用于学员的选拔、培训和管理等方面;住宿费和往返交通费由学员所在单位按有关规定给予报销;伙食费由学员自理,所在单位可按标准给予补助。

六、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2025年自治区高端会计人才(第十一期)选拔培养工作,要注重质量、严把关口,统筹做好宣传、报名、审核等工作,切实推荐优秀财会人才,并在后期的培养过程中给予大力支持,保障学员有充足时间参加培养。经选拔确定的培养学员,要珍惜培养机会,集中培训期间不得请假,积极完成课程学习任务,努力形成高质量的研究课题。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明德路16号自治区财政厅会计处

邮政编码:830002

人:李永刚,徐靖云

联系电话:(099128282672359413 

附件:202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端会计人才(第十一期)培养项目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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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端会计人才(第十一期)培养项目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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