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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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各区县代理记账机构2024年 备案结果公示


 

为贯彻落实《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98号)规定及财政厅《关于做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4年代理记账行业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新财会202412号)精神,进一步引导督促乌鲁木齐市代理记账机构持续符合执业许可条件,营造代理记账机构规范执业、科学发展的经营环境,提升乌鲁木齐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乌鲁木齐市财政局组织各区(县)财政部门对2023年12月31日前已取得代理记账资格的代理记账机构开展年度备案工作。乌鲁木齐市2024年应备案的代理记账机构424家,备案审核通过410家(详见区县政府网站),终止撤销代理记账许可证14家,现将各区(县)2024年度代理记账年度备案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区(县)

正常备案(个)

终止撤销(个)

1

天山区

69

1

2

沙依巴克区

41

2

3

水磨沟区

50

2

4

高新区(新市区)

155

6

5

经开区(头屯河区)

62

2

6

米东区

30

1

7

甘泉堡经开区

3

 

合计

410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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