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09/26
21:46
来源:
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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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2023年度经营性公墓年检
工作情况
我局指导各区(县)民政局等相关部门对2023年度全市经营性公墓进行了年检,情况如下:
一、年检基本情况
2023年,全市共有7家经营性公墓,分别为:东山生态园、逸安园公墓、花儿沟公墓、八道湾公墓、西山公墓、北郊公墓和德慈公墓。经综合评审,6家经营性公墓均为优等。
从年检情况看,2023年度各经营性公墓认真贯彻落实公墓管理相关法规政策,依法依规建设经营,为群众提供优质殡葬服务,树立了良好的行业形象,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各公墓加大资金投入,不断完善园区设施建设,美化绿化墓园环境,并注重土地的节约利用,倡导生态安葬,相继推出了花葬、壁葬、草坪葬、树葬等多种葬法,引导群众文明祭奠、低碳祭扫。
二、多措并举,成绩斐然
(一)坚持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向社会各界公开服务承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依据以及相关工作制度,公布了举报电话、举报网站、意见箱,能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评议和监督。
(二)规范服务,提升品质。一是加强学习,定期开展业务学习及业务交流;二是实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墓圹销售(安葬、立碑签单)制度;完善业务办理流程,实现一墓一签《骨灰墓圹使用协议》;三是设置便民服务点,提供急救箱、拐杖、饮水机、雨伞、铁锹扫帚、描字金粉、毛笔等免费用品,为广大群众提供了方便,服务承诺践诺率达到100%。四是逐年改善墓区环境。近年来,各公墓加大投入力度逐年进行设施设备维护,同时改造(改建)集中焚烧区环境,打造墓区景墙文化建设,营造文明祭祀氛围。
(三)认真贯彻落实政策法规,倡导文明绿色殡葬。一是严格按照《自治区殡葬管理条例》,做到三杜绝。一是在建墓施工中,明确墓圹占地,单葬在1平米以内,合葬在1.5平米以内的标准建墓立碑,杜绝违规超标准修墓及建大型墓、豪华墓的情况。二是在墓圹销售过程中,与所有购墓人签订的《骨灰墓圹使用协议》,明确购墓人一方应该遵守国家殡葬管理规定,严禁在墓区焚烧纸钱、燃放鞭炮,倡导文明祭祀,杜绝封建迷信活动。三是在业务办理过程中,不断完善细节,在收存档案手续时明确留存逝者或其配偶火化证复印件,杜绝活人墓、遗骨墓的出现;四是
外延内拓,开展服务宣传。强化与电视台、广播电台以及报刊等媒体的合作,在除夕、清明祭扫高峰期间,连续播放温馨提示,引导群众错峰祭祀,推崇鲜花寄哀思、文明祭故人的新风尚。五是多年推行文明绿色祭扫成果显著,鲜花祭祀业务量明显提升。基本满足了群众就近选购鲜花的需求,打造出整洁安静、生态环保、安全文明的祭祀环境。
三、年检中发现的问题
通过自查和我局联合发改、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部门实地检查,发现我市经营性公墓在建设、经营等方面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应引起高度重视并切实加以解决:
(一)部分公墓墓区建设规划欠科学合理,节地化、生态化及墓园文化内涵有待加强;
(二)部分公墓的基础设施需进一步完善。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全面落实公墓管理责任,科学引导公墓建设发展。市、区(县)民政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及民政部贯彻两办《意见》、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精神,加大力度推进殡葬改革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区(县)坚持年度检查与日常监管相结合,会同发改、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公墓检查监督,切实纠正并依法处理公墓违法违规建设和经营行为;要健全公墓年检制度,坚持相关部门联合开展年检,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
(二)各经营性公墓要严格规范建设经营行为。各公墓要树立服务于殡葬改革大局的观念,严格执行公墓管理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墓位占地面积标准,严格按相关规定出售(租)墓位(格位),加强内部管理和队伍建设;殡仪服务中要做到“六公开”:服务项目公开,收费标准公开,服务内容公开,服务程序公开,服务承诺公开,接受监督公开;要以“生态殡葬”为导向,积极实行树葬、花葬、草坪葬、壁葬等节地葬法,推行墓位节地化,墓碑小型化、艺术化,逐步提高生态墓地比例,树立健康、人文和生态经营理念,走可持续发展道路。
202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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