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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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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关于乌鲁木齐市载货汽车限行措施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为加强乌鲁木齐市交通管理工作,规范货运车辆通行秩序,便利城市货运车辆通行,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于2019年11月28日公开发布《关于乌鲁木齐市载货汽车限行措施的通告》(乌政通〔2019〕19号)(以下简称《通告》),并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目前该《通告》有效期即将届满,现需对《通告》予以重新发布,为提高政策制定的民主性、科学性,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就《关于乌鲁木齐市载货汽车限行措施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广大交通参与者就征求意见稿提出宝贵意见,并于11月26日前将意见建议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地址:jjzdjtk1001@163.com
    附件:关于乌鲁木齐市载货汽车限行措施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乌鲁木齐市公安局
202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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