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08/07
11:26
来源:
市公安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为严格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的指导意见》、《乌鲁木齐市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实施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市公安局制定了《发布乌鲁木齐市公安机关轻微不罚、从轻减轻处罚、免于行政强制措施事项清单(试行)》(以下简称《四张清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就有关内容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因时间紧迫,为保证方案及时实施,将公开征求意见时间定为7天,截止到2024年8月15日,请将相关意见以电话形式反馈至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法制支队,联系电话:0991-4919760。
附件1:乌鲁木齐市公安机关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试行)
乌鲁木齐市公安局
2024年8月7日
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