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01/20

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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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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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11日至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市科技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我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系列文件精神,聚焦科技支撑高质量发展,优化工作流程,加大公开力度,主动公开科技方面相关政策、项目、三公经费、财务预决算等信息,切实提高科技工作透明度。


(一)主动公开。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要求,在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科技政策发布、政策解读、三公经费、财务预决算等政府公开信息。2024年,市科技局主动公开各类信息50

(二)依申请公开。按照《条例》要求,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事项,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以互联网申请、信函申请、传真申请等多渠道、多途径丰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获取方式,提高依申请公开便民服务水平。2024年度,市科技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按照要求公开市科技局制发的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列明公开的规范性文件的文号、成文日期、发布日期、有效性等。同时市科技局网站设置文件检索栏,提供检索服务。指定专人做好信息发布情况的审查、整理、归档工作,确保公开信息规范准确。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市科技局门户网站已整合入市政府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www.urumqi.gov.cn/info/iIndex.jsp?cat_id=15782)。网站设置通知公告、预决算及三公经费、政策法规及相关解读、政务公开、机构职能、应用入口六个板块,其中, 应用入口主要提供科技文献资源共享平台和科技计划项目统一申报管理平台便捷入口。指派专人及时维护网站信息,相关政策规定和信息更新均在平台及时发布。定期对网站发布内容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内容准确无误。

监督保障。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明确政务公开内容及公开时限,确保各类信息及时公开。强化规范意识,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审核流程,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先审查、后公开”原则严格做好保密审查,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表述准确、公开时机得当,杜绝泄密等问题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1

1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4年,市科技局政务公开工作在标准化规范化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具体工作中尚存在一些短板和弱项,一些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一是信息公开及时性和规范性需要加强,公开渠道有待进一步优化。二是政务公开工作流程有待优化,队伍建设薄弱、力量缺乏。

下一步,市科技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提升科技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坚持政治引领、依法行政,以法治政府建设为目标,不断健全体制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政务公开的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形成政务公开工作合力。优化信息公开渠道把社会关注度高、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作为突破口,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进行信息公开提高信息的可访问性和公众参与度。

二是进一步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增强政府信息公开规范性,从信息发布、人员管理、栏目更新、保密审查等方面,全链条完善制度规定和流程体系,提高全局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定期监督,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持续改进和提升,进一步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乌鲁木齐市科学技术局  

20251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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