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02/13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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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市科技局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市委、市政府法治建设工作部署,深入学习推进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全面推动依法行政。现将市科技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
(一)落实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重大事项决策前学法制度。始终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引领,作为管根本、蓄底气、管长远的基础性工作来抓,着力培塑全局党员干部依法办事的法治观念。一是抓好关键少数。局班子成员坚持先学一步,学深一层,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决策前学法制度,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交流研讨、举办专题读书班等方式,持续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研讨,深化对其核心要义的理解把握,不断提高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化解矛盾纠纷、应对风险的能力。2022年以来,理论学习中心组共开展法治学习10次,组织2次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交流研讨3次,负责人带头讲法治课2次,紧密结合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线上党课1次。二是坚持学习提能。依托习近平总书记《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法治政府实施纲要(2021—2025年)》《民法典》等理论书籍和“学习强国”APP、法宣在线等网络载体,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政治学习等形式,督促全体干部沉下身、静下心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增强机关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用法治的力量确保了政策、决策落到实处。三是强化廉政教育。组织机关干部参加党章及《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集体学习,开展了宪法宣誓活动和观看党风廉政警示教育片,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守底线,始终做法治政府建设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忠实践行者。
(二)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一是带头履职尽责。将法治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切实把法治建设作为重要政治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研究制定了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确保依法依规开展工作。二是坚持率先垂范。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讲话精神,带头学法、知法、用法、守法,真正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度。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全部由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主要负责人坚持“末位表态制”,确保了决策的科学、民主、透明。2022年至今,累计召开局党组会议26次,议题154个,其中研究“三重一大”事项48个。带头落实《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并督促班子成员及时主动报告重大事项。三是严格督促检查。紧抓法治和思想道德教育,将法治工作纳入班子成员述职报告和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严格督促局系统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法宣在线”、“学习强国”、新疆干部网络学院等多种形式的网学网考,完成每年度学法内容和学习课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党内法规知识考试制度,有效提高了机关党员干部的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
(三)做好法治建设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市科技局根据自治区法治建设实地督察反馈的共性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对标查找,坚持问题导向、责任导向、目标导向,经过认真整改,已全部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市科技局将继续发挥优势、补齐短板,做好新形势下法治政府工作:一是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推进宪法宣传贯彻,确保法治政府建设正确的政治方向。二是继续健全法治建设制度和强化职责,持续强化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断增强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局的能力和水平。三是继续强化法治建设保障,促进全面依法治理顺利推进。四是继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五是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继续围绕科技领域管理重大决策和群众关心事项,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深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内容,进一步畅通便民渠道。深化行政许可网上公开工作,严格审查依申请公开。六是深化推进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推进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一步提升矛盾调解水平。
(四)制定完善部门本单位法治建设重点任务清单和台账,开展“法治为民办实事”活动。一是深化科技体制改革。2022年由市科技局提交,市委印发《强化科技创新战略支撑作用推动首府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乌党发〔2022〕18号),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科技体制改革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2-2024年)》(乌党办发〔2022〕62号)等政策性文件,进一步激发企业科技创新活力。制定“科技厅体制改革三年行动方案”,改进科技项目组织管理方式,提升我市重点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二是构建统一的清单管理制度体系和权责事项网上运行体系。认真做好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并持续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能力。目前我局在政务服务平台基本目录认领率100%,平台中服务事项办理时限压缩度80%,全程网办比例100%,为企业和群众营造了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公开透明的改革氛围。三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结合我单位2项牵头措施和1项配合措施,制定《市科技局关于贯彻落实〈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87项措施〉的实施方案》及工作任务清单,分解任务,明确责任,细化为21条具体举措,科学谋划和整体联动,不断推进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五)加快推进落实“一规划两纲要”。市科技局党组把认真贯彻落实“一规划两纲要”工作摆在法治建设工作的首要位置来抓,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并制定了落实“一规划两纲要”实施方案,擘画了市科技局“十四五”时期统筹推进法治建设的总蓝图、路线图、施工图,有助于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方案》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依法全面正确履行部门职能,深化科技“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认真贯彻《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统筹推进科技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的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开展年终述法工作。
二、推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
(六)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保证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质量。完善立法工作机制,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审查制度。围绕我市科技创新和产业技术重点领域,每年年底局党组召开会议,认真研究下年度重点立法计划,严格执行党领导立法工作原则,推进立项制度规范化。将专家论证流程纳入立法咨询环节,鼓励公众参与立法,设立公众参与意见箱,及时反馈公众意见,有效拓展社会各方参与立法途径和方式,保证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质量。2022年我局制定“1+8”政策,均已通过法律顾问合法审查,向社会、重点企业征求意见,并由法律顾问和审核科室出具审核意见。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规定,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备案审查制度,确保行政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充分发挥法律顾问职能,为局系统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2022年我局聘请法律顾问共5人。
(七)有序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谁起草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制定并印发《市科技局开展规章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方案》,积极组织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常态化的清理工作。2022年共梳理市科技局新制定的合法有效规范性文件2件,确认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21件,均在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完善依法行政决策民主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八)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和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要求。积极发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在有效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作用,制定《市科技局行政机关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制度》《市科技局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机制》,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一直以来,市科技局没有发生行政诉讼案件,没有发生重大复杂矛盾纠纷,没有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案件。
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和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现实需要。制定《市科技局行政机关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制度》,2022年市科技局没有发生行政调解、行政复议案件,没有发生重大复杂矛盾纠纷,没有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案件。建立完善行政调解工作推进机制,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行政调解联络员队伍,负责本系统行政调解工作联络沟通、协调管理、数据汇总分析等日常工作,2022年市科技局无行政调解事项。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九)健全完善行政执法机制。编制完善本部门本单位《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建设。2022年度,按照市编办要求,新增1项行政执法事项,即:科技成果转化执法。我局按照权责清单调整要求,健全完善执法过程,编制了2022年《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并公开行政执法流程,新增购买了执法记录仪,编制行政执法服务指南。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制定相关配套制度。我局按照《三项制度责任分工表》中任务和时限要求,制定了执法决定信息公开发布撤销更新制度、执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完善执法案卷管理制度、乌鲁木齐市科学技术局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督查情况通报制度、加强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等,并汇编成册。本年度有12向科技成果申报自治区科技进步奖,经征求意见、公示、实地调研,没有出现科技成果造假违法行为,无违法行为信息。
(十)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制定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有效规范行政处罚行为。全面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针对本年度新增的一项科技成果执法事项,制定双随机执法计划,对申报科技进步奖成果部分单位进行抽查,无违反规定现象,无案件发生。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做好科技行政处罚事项和裁量基准的调整工作。我市科技系统现有行政处罚事项调整为1项,为“科技成果转化执法”,其法律依据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办法》,我局已结合自身实际做好行政处罚事项的清理和裁量基准的调整工作,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严格落实《行政处罚法》,细化管辖、立案、听证、执行等程序制度。严格落实《行政处罚法》,细化行政处罚程序,从发现违法事实→立案→调查取证→提出行政处罚意见→法制机构审核→集体研究决定→处罚事前告知→听证→作出处罚决定→送达→执行→结案,严格依法行政、提升服务效能、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我局全年无行政处罚事项。
(十一)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执法资格管理。严格执行依法行政公示制度,实行政务公开,接受全社会监督。认真执行《市科技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依据国家、自治区相关工作改革情况,明确工作职能,认真梳理执法依据,确定责任主体,细化工作流程,在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执法,持证上岗。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每年组织持有执法证和监督证件人员参加法律法规政策培训,全面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培育新增行政执法证件人员2人,持行政监督证件2人。在履行执法工作中,我局严格执法程序,执证上岗,目前没有发生无证上岗现象。
四、推进全民普法守法(自查自评得分25分)
(十二)制定普法责任清单,以多种方式开展普法宣传。一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始终坚持将普法宣传工作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原则开展各项工作。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等行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同科技项目申报培训宣传相结合,联合区(县)科技部门,组织业务骨干深入企业开展系列宣讲工作。依托“科普活动月”“科普活动周”“科技三下乡”等活动,加大对广大市民、农牧民、企业、科研院所专业法律和科普知识的宣讲,将消防条例、防灾减灾、反电信诈骗等日常生活中涉及到的知识向居民耐心讲解,让法治宣传工作更加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群众。二是加强重要节点法治宣传。将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纳入重要工作内容,结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自治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宣传月、国际禁毒日、“宪法宣传周”等重要节点,通过海报张贴、资料发放,网络宣传、专家讲座、案例分析、法条解读、法律咨询、网络答题等多种方式,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国家安全法》《民法典》《禁毒法》等普法宣传活动,推动普法工作进机关、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进社会团体,不断提高全民维护国家安全的意识。特别是今年,组织局系统干部职工参观了由乌鲁木齐市国家安全局主办、乌鲁木齐市美术馆承办的“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专题展”活动;参加了由乌鲁木齐市国家安全局举办的“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感悟新时代国家安全成就”现场宣传活动;二是培育浓厚法治文化氛围。依托“访惠聚”工作队,结合“宪法进万家”活动,深入基层社区、群众家庭,针对社区群众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开展普法宣传,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充分利用市民文明学校、道德讲堂等阵地为社区居民讲法治课,加强《民法典》《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全年共发放宣传手册1000余份,入户释法覆盖2520余人次,营造出尊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三是科高度重视法治信息报送工作,加大法治信息宣传,安排精干人员负责信息收集、撰写、报送工作。相关信息均做到内容真实、特色鲜明、亮点突出,与业务工作结合紧密,确保了报送信息的质量。全年完成信息报送33篇,圆满完成了目标任务。
(十三)认真组织参加“法治讲堂·逢九必讲”活动。一是组织单位干部职工参加自治区“法治讲堂·逢九必讲”活动,通过培训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应对风险的能力,不断增强局系统干部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二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结合实际业务工作,采取线上钉钉培训、腾讯会议和线下点对点辅导结合的方式,邀请我局聘请的法律顾问面向局系统干部职工和高新技术企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科学技术进步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技术合同认定及研发费用归集政策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活动,全年累计开展5场培训活动,培训企业1500余家,积极向企业宣传与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企业依法管理,并督促企业守法生产、经营。三是组织单位干部职工积极参加“新疆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学习和考试,所有学员均完成积分要求,并参与2022年11月1日至2022年11月20日的2022年度全疆国家工作人员网络学法用法和无纸化考试活动。
(十四)制定年度工作要点情况,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制定《乌鲁木齐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引领,作为管根本、蓄底气、管长远的基础性工作来抓,着力培塑全局党员干部依法办事的法治观念。一是抓好关键少数。局班子成员坚持先学一步,学深一层,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交流研讨、举办专题读书班等方式,持续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研讨,深化对其核心要义的理解把握,不断提高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化解矛盾纠纷、应对风险的能力。2022年以来,理论学习中心组共开展法治学习10次,交流研讨3次,负责人带头讲法治课2次。二是市科技局积极组织宣传第七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第十九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深入的面向社会公众开展普法宣传。科技活动周期间,组织相关单位,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和乡镇农村等地开展政策法规宣传、科技成果展示、健康生活常识以及天文科普知识等普及宣传,科技活动周氛围热烈。三是引导群众深入学习法治思想,自觉养成懂法守法的观念,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努力让“纸上的法”变成“现实的法”。2022年4月自治区第十九个宪法法律宣传月,市科技局“访惠聚”工作队结合组织开展了“高举社会主义法治旗帜,弘扬法治精神,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主题活动暨第十九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通过举办法律知识讲座、手抄报比赛、图片展示等形式面向企业、社区开展科普宣传活动,悬挂张贴宣传标语、海报2条,发放宣传材料100份。为650户家庭开展入户释法活动,覆盖2520余人次。
(十五)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情况。一是市科技局强化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积极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科技局建设了“法治走廊”,以“法治走廊”作为主阵地,设立了法治文化专栏,根据法治宣传工作需要,及时更换法治文化宣传内容,形象展示法治标语、与群众日常生活、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常识,深刻传达了“学法、守法、崇法、用法”的法治理念,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有助于引导办事群众感受法治文化、提高群众法律素养。二是开展各类法治文化活动,法治思维内化于心上,法治宣传贯穿于工作上。科技局高度重视法治工作,措施有力,特别是在法治宣传阵地和法治文化建设方面有特色、有亮点。结合党组会、“书记讲党课”等形式,定期组织学法,让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坚守法律底线,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科技局开展了宪法、民法典进社区、进企业活动,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宪法精神。平时结合工作实际,在到企业走访调研的同时,积极向企业宣传与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企业依法管理,并督促企业守法生产、经营。三是市科技局全年积极在各级各类媒体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关注“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积极参加“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活动”,及时关注、订阅“新疆禁毒”微信、微博、抖音、快手等新媒体平台,积极转载宣传内容,广泛开展禁毒宣传,效果良好。充分利用公众号“亚心科技”宣传普法工作。2022年国家安全生产宣传月期间,为进一步提高辖区居民的安全隐患意识。6月25日,邀请乌鲁木齐公义消防知识宣传中心,在辖区开展了消防安全知识的培训和宣传活动。四是规范建立电子档案,认真组织参加各类普法依法治理培训、会议和普法活动,及时报送普法依法治理的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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