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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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科学技术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市科技局围绕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的文件指示精神和自治区、市级2021年度政府服务重点工作,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途径,增加行政活动的透明度,提高办事效率,较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现对乌鲁木齐市科学技术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是主动公开。按照市委市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要求,市科技局在政府官网做好科技政策发布、宣传、解读工作和三公经费、财务预决算等政府公开工作。

二是依申请公开。市科学技术局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具体办理机构为办公室,市科技局依申请公开接收渠道畅通。申请人可以通过政府网站、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我局申请公开政务信息,口头申请的,当场记录。2021年度市科技局接受自然人依申请公开事项2件,均按时回复申请人,并进行电话回访。

三是政府信息管理。市科技局制发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列明公开的规范性文件的文号、成文日期、发布日期、有效性等。同时市科技局网站设置文件检索栏,提供检索服务。

四是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市科技局门户网站已整合入市政府门户网站正式运行。(乌鲁木齐市科学技术局网站网址为:http://www.urumqi.gov.cn/info/iIndex.jsp?cat_id=15782)通过主流类别及常用版本浏览器,能正常访问和正常显示。

网站设置“通知公告、预决算及三公经费、政策法规及相关解读、政务公开、机构职能、应用入口”六个板块,其中通知公告主要是对外发布新闻、通知和公告等信息;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主要用于公开财务预决算及三公经费情况等;政策法规及相关解读主要是市科技局主要业务相关的管理办法、规范性文件及相关政策解读;政务公开主要对外公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政务公开年度报告等相关信息;机构职能主要是市科技局机构概况、市科技局职能配置和内设机构规定、市科学技术局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等信息;应用入口提供科技文献资源共享平台和科技计划项目统一申报管理平台便捷入口。

五是监督保障。结合市科技局政府公开工作的实际情况制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申请、审核、公开、反馈等程序,完善考核和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目标管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5

1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信息公开不够全面、不够及时,公开渠道相对单一等问题。在2022工作中,我们按照市委、市政府信息公开要求,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包括内容的规范及发布流程的规范。

二是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把社会关注度高、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作为突破口,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三是加强科技宣传和普及力度,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等,提高公众对国家的科技政策法规的认知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乌鲁木齐市科学技术局

202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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