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01/15
16:13
来源:
乌鲁木齐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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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科学技术局计划于2025年5月组团前往俄罗斯联邦莫斯科市、圣彼得堡市和吉尔吉斯共和国比什凯克市开展科技合作交流调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25年乌鲁木齐科技合作交流调研团第三方服务协助单位公开询价采购,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采购人:乌鲁木齐市技术创新研发与科技成果转化中心
采购地址:乌鲁木齐天山区新民路72号广电局四楼
项目名称:2025年乌鲁木齐科技合作交流调研团
项目内容:暂定于2025年5月21日至5月27日期间乌鲁木齐科技合作交流调研团赴俄罗斯联邦莫斯科市、圣彼得堡市和吉尔吉斯共和国比什凯克市开展为期7天的科技合作交流调研。主要采购内容如下:
(1)拟开展不少于6次调研:拟在俄罗斯联邦莫斯科市、圣彼得堡市和吉尔吉斯共和国比什凯克市的高校、科研院所、产业园区、科技型企业和孵化器等单位开展不少于6次调研活动并与当地相关单位进行座谈交流。
(2)拟举办3场科技合作座谈交流会:拟在俄罗斯联邦莫斯科市、圣彼得堡市和吉尔吉斯共和国比什凯克市各举办1场规模在50人左右的科技合作座谈交流会,邀请包括但不限于当地高校、科研院所、产业园区、商协会、科技型企业和孵化器等单位代表和在当地的中资企业代表、中国留学生代表进行项目路演、合作签约、产业技术人才供需清单发布、相关政策宣传推介、座谈交流以及开展科技展览周的相关活动。
(3)办理邀请函和出国手续:协调俄罗斯联邦和吉尔吉斯共和国两国的邀请方分别向拟出访单位签发《邀请函》,办理出国手续。
(4)签订合作备忘录:促成乌鲁木齐市与俄罗斯联邦莫斯科市、圣彼得堡市和吉尔吉斯共和国比什凯克市的科技管理相关部门、高校、科研院所等签订合作备忘录。
(5)邀请外方参加国内年会:邀请俄罗斯联邦莫斯科市、圣彼得堡市和吉尔吉斯共和国比什凯克市等城市相关单位代表参加2025年在乌鲁木齐市召开的第六届跨区域协同创新合作年会。
(6)拓展国外合作资源:协助与俄罗斯联邦莫斯科市、圣彼得堡市和吉尔吉斯共和国比什凯克市的高校、科研院所、产业园区、科技型企业和孵化器等单位建立常态化联系机制。
二、项目预算范围
30万元(人民币)以内(不包含出访人员的机票、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和护照制作费),具体内容包括:
(1)会务费:拟在调研期间,分别在俄罗斯联邦莫斯科市、圣彼得堡市和吉尔吉斯共和国比什凯克市各举办1场科技合作座谈交流会。要求租赁活动规模为50人左右/场的场地,活动场地配备投影、音响、麦克风、设备技术人员等所产生的费用;第三方机构需提前订购文件袋和准备会议材料,制作并发放科技展览周活动宣传资料,提供茶歇、布置会场等所产生的费用;出访行程中聘请日常及会议专业翻译(口译)和推介会专业服务商务人员等所产生的费用;与相关人员对接签订合作备忘录等所产生的费用。
(2)前期联络对接费:出访前期的准备和沟通过程中,与两国政府科技管理部门、高校、科研院所、孵化器及企业进行的邮件往来、文字材料、备忘录的翻译及交流所产生的费用;办理邀请函所产生的费用;邀请包括但不限于当地高校、科研院所、产业园区、商协会、科技型企业和孵化器等单位代表和在当地的中资企业代表、中国留学生代表参加科技合作座谈交流会进行项目路演、合作签约、产业技术人才供需清单发布、相关政策宣传推介、座谈交流以及开展科技展览周的相关活动所产生的费用。
(3)实地调研、对接费用:对接包括但不限于莫斯科国立技术大学、莫斯科斯科尔科沃创新中心、俄罗斯科学院圣彼得堡分院、圣彼得堡高科技企业—科技理事会JSC"SPIIRAN-NTBVT"、吉尔吉斯斯坦国立技术大学、比什凯克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等科技管理部门、高校、科研院所、产业园区、企业等单位所产生的费用;实地调研、座谈交流等活动所产生的费用;邀请俄罗斯联邦莫斯科市、圣彼得堡市和吉尔吉斯共和国比什凯克市等城市相关单位代表参加2025年在乌鲁木齐市召开的第六届跨区域协同创新合作年会产生的费用。
(4)第三方机构人员差旅费:出访期间第三方机构聘请的专业翻译和工作人员的交通费、住宿费和伙食费。
(5)国外城市交通费:国外城市交通、接送机等产生的租车费用。
(6)其他费用:保障2025年乌鲁木齐科技合作交流调研团出访项目中不在所上1至5项列示但必须产生的其他费用。
三、供应商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经营异常名录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9.本项目特定要求:供应商应在俄罗斯联邦莫斯科市、圣彼得堡市和吉尔吉斯共和国比什凯克市有广泛的政府、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领域对接资源,需提供相关印证材料;
10.可在政采云平台完成采购任务。
四、响应文件要求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企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4.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企业简介、基本情况表、近三年业绩情况(需提供服务案例);
6.服务方案及实施计划书(包括出访预算,格式自拟);
7.真实性承诺书,供应商承诺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并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负法律责任(格式自拟);
8.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9.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10.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11.“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提供的信用报告;
12.上述响应文件按序排列,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响应文件应密封,在信封正面标明采购项目和供应商单位名称,并在封口上加盖供应商单位骑缝公章。
五、其他说明
响应文件一式三份,请于截止日期前以EMS 快递或送至:乌鲁木齐天山区新民路72号广电局四楼。
采购截止时间:2025年1月24日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乌鲁木齐市技术创新研发与科技成果转化中心
邮 编:830000
联系人:王晗瑶,电话:0991-7995215
乌鲁木齐市技术创新研发与科技成果转化中心
2025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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