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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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乌鲁木齐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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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83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18号)有关要求,以“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市科技局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专项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以市科技局名义制定19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均继续有效(详见附件),无废止规范性文件。
附件:市科技局2024年继续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乌鲁木齐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