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创建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为目标,科学谋划部署、狠抓工作落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市级开展集中学法13次,区(县)级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316次,有效发挥“关键少数”引领带动作用。强化学法用法考法机制,全市各级国家工作人员参与网络学法考法8万余人次、各类学法答题活动29.9万余人次、自治区“法治讲堂·逢九必讲”法治培训4.5万余人次,引导各级党员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二、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我市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先后召开工作会议10次,研究部署贯彻落实“一规划两纲要”、法治督察等重点工作,审议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规划、新时代司法所建设实施方案等重要文件,高位谋划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实施方案》,细化分解和盯办落实法治政府建设77项重点任务,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实落细落具体。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研究制定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将履职情况纳入法治建设工作重点考核和年终述法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大法治督察和考核力度,强化结果运用,推动首府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三、不断提高立法制规质效。积极推进城市建设、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立法,制定和完善地下综合管廊管理条例、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5部,启动社会治理现代化促进条例法规起草工作,修订(废止)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24件,实现立改废有机统一。坚持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立法工作各领域全过程,发挥人大代表在地方立法中的主体地位和作用,确保地方性法规在立法过程中充分听取和征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广泛凝聚社会各界共识;多渠道倾听民意民声,依托基层立法联系点“直通车”平台、报纸、网站等载体,鼓励和引导各族群众对立法工作建言献策,全年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120余条,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立法工作的参与度。坚持行政规范性文件“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原则,全年向自治区人民政府备案4件,审查区(县)、市属各部门向市政府备案14件,做到应备尽备、应审尽审。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抓好行政执法人员岗前培训,确保全员持证上岗。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有效规范各级行政机关执法行为。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用好用活大数据、云计算等资源,进一步整合监管执法信息,实现监管过程全纪录、监管数据可分析,不断提升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化、精准化和智能化水平。围绕道路交通、城市运行等七大重点领域,全年开展全行业、各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1900余次,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生产风险隐患。
五、扎实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加强行政决策执行和评估,制定《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考核方案》,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重大决策必经程序,坚决防范因决策及实施不当造成不良影响。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司法行政机关负责人常态化列席市政府常务会议、参与政府决策,有效发挥司法行政服务保障职能。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7份。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全年组织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各级党政机关重大决策24件,为推进党政机关依法决策提供法律服务保障。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制度,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监督、人民政协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监督,认真办理市、区(县)两级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1115件,办复率100%。
六、打造高质量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推进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改革试点工作,制定优化营商环境87项措施、扶持市场主体发展10项举措,出台9个方面57项稳增长一揽子政策具体措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有效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加快数字政府建设,积极打造“智慧城市”“政务云”等平台,推进“一网通办”,加快“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完成6个部门、10个市级自建业务系统平台与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应用对接和数据共享,形成覆盖全市、资源共享、业务协同的网上政务服务体系。认真落实权责清单制度,持续推进“减证便民”,梳理市级行政许可事项294项,梳理公共服务事项清单289项,实现“跨区域通办”高频政务服务事项122项,“一件事一次办”主题服务事项11类,取消各类证明事项清单59项,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最大限度方便企业和群众。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深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加快实现一级政府行政复议工作由行政复议机构“一个窗口”对外服务,行政复议效率不断提升。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不断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依法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积极选派957名律师实现“一社区(村)一法律顾问”全覆盖,着力打通基层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
一年来,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学习运用法治理论、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筑牢法治基层基础等方面还存在短板问题。下一步,我市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法治精神、树牢法治思维,全面落实“一规划两纲要”,做到依法治市、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统筹推动法治首府、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为首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